苏州
苏州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满足条件有哪些-苏州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满足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川成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都住关联,因此,积金公积金代办公司我们不能只听说过,买房满足却不知到它具体是提取条件如何,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川成欢迎大家的都住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积金
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满足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房满足公积金代办公司,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条件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川成翻建、都住大修自住住房的积金;(二)离休、退休的买房满足;(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条件;(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华律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